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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院、系、所、中心:
为鼓励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我校实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,更好地为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创造条件,经学校研究决定,于2007年4月-9月开展“北京大学第四届实验技术成果奖”的申报和评奖工作,并已于上学期期末发布了《关于申报北京大学第四届实验技术成果奖的预通知》。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、积极申报。现就申报和评奖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成果取得的时间是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,并且是在本校实验室完成的下列实验技术相关工作均可申报: 1.实验技术及测试方法的研究和开发; 2.实验装置的设计、制作和改造; 3.实验教学,特别是创新性实验教学方面的成果; 4.大型仪器设备功能的扩展与开发,以及维修技术的改进与创新; 5.其他与实验技术相关的成果。
二、申报条件
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、创新性、实用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 1.经过校级以上(含校级)技术鉴定,有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实验技术成果; 2.虽未经校级以上技术鉴定,但已实际应用,且效益良好的实验技术成果; 3.在较大范围内被公认在教学、科研等工作中有重大意义的实验技术成果。 为便于成果管理,凡已正式获过奖的项目,不能再重复申请。
三、申报、评审程序
1.申报者填写《北京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表》,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,经院系推荐并排序,连同必要的技术资料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。 申报截止日期到2007年5月15日下午5:00。 2.2007年6月设备部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实验技术成果进行评审。 3.2007年7月评审结果公示,校级审定。 4.公布获奖项目名单。
四、奖励形式
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,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对获奖的项目给予表彰与奖励。 本通知请各院系及时公布并转发各实验室。 联系人:张聂彦 张媛 电 话:62758468,627514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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